育樂國小本土語言【閩客】童謠比賽實施計畫

壹、依據:
一、教育部推動國民小學本土教育實施要點。
二、南投縣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教育計畫。
貳、目的:
一、透過童謠歌謠傳唱,體驗本土語言之美,培養學童對本土的認同感及歸屬感。
二、增進本市閩南語、客家語各腔調學童互相交流學習,拓展視野。
三、藉競賽觀摩,提昇國小學童使用本土語言風氣,學習欣賞本土語言之美。
叁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
肆、主辦單位:教導處
伍、參加對象:本校學生,各班選拔一至三組學童。
陸、比賽日期:102年10月15日(星期二)、
柒、比賽地點:三樓圖書館原木地板區。
捌、報名時間:102年10月1日(星期二)起至10月11日(星期五)上午12時止。
玖、抽籤時間:10月11日(五)下午1點三十分,辦公室。
拾、競賽組別:3至5人組成一隊,閩南語、客家語分低年級組(1、2、3年級)、高年級組(4、5、6年級)。
拾壹、競賽方式:
(一) 童謠比賽總時間以5分鐘為限,超過一分鐘以內扣總平均0.5分,一分鐘以上扣總平均1分,比賽曲目以閩南語、客家語童謠民謠為主自訂自組均可,以唱跳、清唱方式進行,不得搭配伴唱音樂,不加道具(違規者酌予以扣分)。但可加入無調性伴奏樂器如響板、手搖鈴、木魚、三角鐵等。服裝以團隊整齊即可,不列入評分。
(二) 評分標準:
  1.歌唱技巧:占30%。2.咬字發音:占40%。3.表情動作:占30%。
拾貳、獎勵:
一、各組擇優錄取第一名一隊;第二名二隊(名額視報名組數多寡得增減之;總平均未達85分不得列第一名〉。
二、獲獎學生獎品一份,獎狀一張。
拾參、經費:學生活動費項下支付。
拾肆、本計畫奉核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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